2006年5月,经省编委批准,海南省公路养护质量监督中心更名为海南省公路管理局,这是省交通厅实行管养分离、事企分开、深化交通体制改革、理顺公路管理体制的重大举措。
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为正处级自筹经费事业单位,核定自筹经费事业编制60名,内设办公室、公路养护科、规划财务科、路政管理科、工程管理科、人事科、党委办、农村公路管理科、信息中心、工会10个科级机构。其主要职责:负责组织实施我省公路养护与管理规划,指导地方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;负责省养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,对全省公路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;负责省养公路的路政管理,对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及路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负责全省的公路工会工作。下属有海口、定安、文昌、琼海、万宁、屯昌、儋州、临高、澄迈、三亚、五指山、保亭、陵水、乐东、东方、昌江、白沙、琼中18个市县公路分局和省公路材料供应站、三亚公路材料供应站、省公路机械修理厂等21个单位。全省公路系统共有干部职工6214人。
截止2006年底,全省公路通车里程17577.107公里,其中国道1288.513公里,省道1975.212公里,县道2822.623公里,乡道5027.046公里,其中高速公路3建设条625.367公里,桥梁总数达到3561座108981.6万延长米,公路密度百平方公里达到51.82公里。目前,全省以高速公路为主动脉,以“三纵四横”为主骨架,高等级公路直通市县,辐射开发区和旅游区,乡乡通油路,村村通公路,岛内“3+1”小时公路交通圈已形成。
海南省公路管理局“十一五”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: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树立“建设是发展,养护管理也是发展”的新发展观和“以人为本,以车为本”的新服务观。坚持建管养并重,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以强化行业管理职能为重点,以依法治路为保障,切实加强通行保障能力,全面提升行业公共服务水平,努力构建畅通、安全、舒适、环保的公路网络,不断地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,实现“两个新突破,七个明显提高”。
两个新突破:一是公路体制改革有新突破。理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,完善监督考核管理机制,培育养护市场,建立规范统一、竞争公平、运作有序的公路养护市场体系,努力实现公路管养分离。二是公路养护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有新突破。争取通过省人大、省政府出台地方性法规、条例,为公路养护管理提供法制保障。
七个明显提高:一是完善路网结构,公路等级明显提高。“十一五”末公路总里程达21565公里,其中:高速公路810
公里,二级以上公路里程3510公里;实施“通畅工程”10000公里、“通达工程”1500公里;全省干线公路高级、次高级路面铺装率100%,实现全省乡镇、农场、林场通硬化公路、行政村公路硬化率85%,基本实现岛内“3+1”的公路交通圈;二是好路率明显提高。按部颁《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》,到2010年,县道以上公路平均好路率达82%,比“十五”末提高4.2%,其中,国省干线好路率88%,比“十五”末提高5%。80%的国省干线公路达到具有海南特色的畅、安、舒、美的生态文明路;三是机关和道班规范化建设标准明显提高。所有的公路分局建成环境优美、文明高效、管理规范的文明机关;80%的国省干线道班达到“十有道班”和管理规范化标准要求;四是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。县级以上公路基本消灭危桥,一、二类桥梁的比例由2005年的80%提高到90%,消除事故黑点路段及山区危险路段,完善县道以上公路标志、标线及安全设施,全面提升公路服务水平;五是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明显提高。重视公路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,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。加快公路信息化建设,完善公路数据库,积极开发各种管理系统,实现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、决策科学化,提高管理交通和现代化管理水平;六是养护机械化、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;
七是路政执法能力明显提高。